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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體而言,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與浙江大學雖屬不同學校,但在教育理念、教學資源、學術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互補與合作的格局。兩校在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方面共同致力于實現教育目標。
2、浙江大學與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存在顯著差異。文憑含金量是兩者之間最直接的區分點。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是由浙江大學與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郵電管理局共同創辦的民辦高校,雖與浙江大學有合作,但文憑的含金量與浙江大學發放的文憑有明顯差距。
3、綜上所述,雖然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與浙江大學在地理位置上相近,但在辦學定位、培養目標、教育資源等方面存在差異,各自形成了獨特的教育特色和品牌價值。對于學生而言,選擇就讀于哪所學校,應基于個人的學術興趣、職業規劃以及對教育環境的期待,進行綜合考量。
4、浙江大學與浙江大學城市學院雖同屬于浙大系,卻各有其特色與定位。浙江大學作為公立大學,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國頂級學府之一。它以學科齊全、學生創業活躍而著稱,是“211工程”、“985工程”、“雙一流”重點建設大學,享有國家及社會的高度認可與支持。
5、浙大城市學院是浙江大學下屬的三本學院。浙江大學城市學院簡稱“浙大城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是浙江大學、杭州市人民政府與浙江省電信實業集團共同發起創辦的民辦獨立學院。在成立初期,浙江大學除了提供冠名權,還會給予共用教學資源、學術資源等各方面支持。
6、浙大城市學院是浙江大學的獨立學院。浙大城市學院是由浙江大學和地方政府聯合舉辦的,在成立初期,浙江大學除了提供冠名權,還會給予共用教學資源、學術資源等各方面支持,他們名義上是父子關系。但從法律地位上看,還是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上看,浙江大學和獨立學院之間其實是彼此分離,相互獨立的兩所學校。
消息在學術界迅速傳播,李連達院士及其團隊的多篇論文被指涉嫌造假。賀海波在承認個人造假后,浙大于10月26日宣布撤銷其副教授職務。然而,事件并未結束,祝國光指證李連達的三篇論文存在問題,浙大進一步擴大調查。面對質疑,李連達堅稱對此毫不知情,直至被揭露。
賀海波在浙大藥學院的合作導師為中國工程院院士、浙大藥學院院長李連達。在IJC雜志編輯部發現的造假論文中的作者一欄,李連達的名字赫然在列。 情況嚴重。2008年10月15日,戴德哉將IJC的函件與兩篇論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轉發給浙大藥學院常務副院長,要求對方調查。
年11月,浙江大學處理了副教授賀海波論文造假一事件,但是這一事件并沒有因為賀海波的辭職而歸于平靜,反而因為有打假者質疑浙江大學舍車保帥,而成為新的新聞焦點。
年3月20日,浙江大學臨水報告廳內,一場針對400多位博士生導師和碩士生導師的";第四期求是導師學校";培訓正在進行。在此次培訓中,面對浙江大學藥學院副教授賀海波涉嫌論文造假的事件,校長楊衛強調,學校將借此為契機,推動從重視數量向追求質量的管理模式轉變,構建全面的學術風氣監督體系。
浙大校長收到兩封信 “李連達院士論文造假”第一封信:李連達署名的三篇論文學術造假11月18日,全歐中醫藥聯合會中藥特別專家小組的祝國光教授在芬蘭給浙江大學的楊衛校長發去了一封題為《提倡嚴謹治學,反對學術造假》的信。信中祝國光告訴楊衛:有浙江大學藥學院院長李連達署名的三篇論文有學術造假問題。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事件**:2009年3月,浙江大學賀海波因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藥學院院長李連達對此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云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論文抄襲事件**:2009年,云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
首先你要明白,論文造假事件主要是個人問題,并不代表整個行業的衰敗。浙大的學風整體來講還是不錯的,這次事態很嚴重,但是從處理問題的結果來說,還是可以看出浙大的誠意的。
浙大同等學力申碩的碩士學位好拿么?浙江大學同等學力申碩是先學習,所以考生不需要自己復習,只要資格審核符合就可以進入學校進行學習,修滿學校要求的學分然后就可以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申碩考試,考試采取60分通過制,考生只要通過60分就算通過考試,考試的科目也僅僅為2門,專業綜合和英語,考試難度較小。
浙大在職研究生主要是以同等學力申碩的方式進行招生的,同等學力一種免試入學的方式。只要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就可以直接入學,參加專業課程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