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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畢業論文,查重率小于30%合格,小于10%可申請校級優秀,小于15%可申請院級優秀。不合格者,修改后查重率小于30%可申請答辯,否則取消資格。碩士學位論文,查重率10%至15%合格,超過30%需延期半年修改后再次檢測。博士學位論文,查重率5%至10%合格,超過20%需延期半年修改通過后才能答辯。
2、職稱論文方面,初級職稱論文查重率須小于30%,中級/省級職稱論文要求25%以下,高級/國家級職稱論文則要求20%以下,高級/核心期刊職稱論文查重率應低于8%-15%。 總的來說,論文查重率合格標準根據論文類型和級別,從低至高逐漸嚴格,確保學術誠信和原創性。
3、一般學校要求重復率在20%~30%之間,且通常不超過30%。一些重點本科院校或知名院校可能會要求更嚴格,規定重復率在20%以內。碩士畢業論文:要求的重復率通常在10%以下。部分學校或專業可能要求更為嚴格,如不超過5%。博士畢業論文:要求的重復率通常非常嚴格,通常要在5%甚至更低。
1、論文查重率在10%~15%之間合格,直接送審或答辯。論文查重率在15%-30%之間,需要修改后進行復查,論文查重率合格以后。論文重復率為30%以上,存在學術不端行為,論文修改及延期半年后再填復試申請表格,復檢合格后,申請答辯,嚴重影響答辯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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