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行于所當行”,要求作者在寫作時,該說的一定要說清楚,不惜筆墨。如一篇文章的有關背景,一段事情的來龍去脈,一種事物的性質特征等,如果是讀者所不熟悉的,就應該在文章中講清楚,交代明白,不能任意茍簡,而使文意受到損害,以致出現不周密、不翔實的缺陷。
走過23年,今年的我變化很大,可能是因為家里的變化,農歷2月初四父親50歲,我從來沒有如此清楚的記得我爸爸多大了,但是今年,我每天都能很清楚的告訴自己父親50了,該我去抗那份責任和義務的時候了。
但從另一個角度說,這一部分正因為是前人研究基礎,很大一部分內容都是引用文獻,基本上初稿都不用自己寫的,所以也不用花太多時間,最后降重即可嚴格意義上說,必須是先有了理論基礎才能往下一步進行的,但今天如果需要按常理出牌,我就不用來寫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