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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文奠定了經濟學家研究避稅問題的理論基礎和基本方法。
2、在財會稅務實踐中,納稅人可以合理利用稅法中“非違法”內容。法律上的“允許”、“不應該”的規定為企業提供了“非不允許”、“非不應該”的避稅依據。國內外實踐證明,合理避稅不僅直接增加納稅人的經濟利益,促進商品價值和商業利潤的合法留存,還強化了法制觀念和依法納稅意識,提升納稅人素質。
3、雙方協定,該企業從聯營企業分得的聯營利潤直接從聯營企業的“應付利潤”轉作聯營投資,即:借記:應付利潤,貸:實收資本。 轉移營業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而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聯系的各種收入。
4、避稅是合法的,是企業應有的經濟權利。必須強調一點:合法規避稅收與偷稅、漏稅以及弄虛作假鉆稅法空子有質的區別。從實用角度來看,國內的避稅就是指企業通過各種方法、途徑和手段避開國內納稅義務。從更現實的條件出發,企業的老總和財務經理需要解決不同難題。
1、姜浩,南京大學法學院的一位資深教授,擁有豐富的學術背景。他于1996年在北京大學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隨后在1999年進一步深造,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
2、翟繼光,作為所得稅與納稅籌劃領域的專家,擁有北京大學哲學學士和法學博士學位,現任職于中國政法大學。他同時擔任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民營企業稅法研究室主任。
3、翟繼光,所得稅、納稅籌劃專家,北京大學哲學學士、法學博士,現任教于中國政法大學。他同時兼任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民營企業稅法研究室主任,擁有豐富教學和實踐經驗。在稅法領域,翟繼光先生的成就斐然。
佘倩影稅法很好。佘倩影耕耘稅法領域多年,具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教學經驗。在教學過程中,她語言幽默、邏輯清晰,化繁為簡,舉例生動,能夠幫助考生輕松掌握《稅法》。佘倩影,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從事財稅法、經濟法的教學科研工作。
佘倩影老師,一位集法學博士、注冊會計師、律師、高校知名教師和稅法專家于一身的超級學霸,以其對教學的熱愛和多年教學經驗,成為了許多學生心中的“別人家的老師”。她憑借清晰的邏輯和接地氣的語言,將每一個知識點講解得通俗易懂,即使零基礎考生也能輕松掌握。
1、法大經濟法學培養方案與導師介紹:經濟法學培養方案 培養目標:培養具備愛國情懷、社會責任感、扎實法學理論基礎和系統知識的專業人才。培養能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具備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具有較強實踐能力、專業管理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應用型人才。
2、個人介紹 我本科來自山西大學,今年報考的是法大刑法專業,是法研高端班的學員,考研初試成績389分,政治67分、英語72分、專業課一120 分、專業課二130分,復試815分,總成績80.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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