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1、參考文獻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以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一種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號標示。引用一次的文獻的頁碼(或頁碼范圍)在文后參考文獻中列出。
2、在層次標題和正文中,當直接引用某人的觀點或數據時,應在引文內容后,通常是右上角的位置,標注參考文獻的標注碼。對于非完整句子的引用,如一個詞、詞組或雖然是完整的一句話但只是作為敘述文句的一部分時,文獻標注碼緊隨在后引號之后,點號之前。
3、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書寫,并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每一參考文獻條目的'最后均以“.”結束。參考文獻只列出作者已直接閱讀,在撰寫論文過程中主要參考過的文獻資料,所列參考文獻應按論文參考的先后順序排列,參考文獻一律書寫在論文正文結束后,不得放在各章(節)之后。
1、引用格式統一性<;/在畢業設計論文中,內部引用應采用連續的阿拉伯數字編碼,如陳遠志等人的引用為[9],未提及作者的文獻則標記為[41],直接引用序號為[2]。同一文獻多次引用,只在首次出現時給出編號。
2、報紙的著錄格式為:作者姓名. 參考文獻題目[N]. 報紙名稱,出版年-月-日。例如,李四的文章[4],著錄為:李 參考文獻題目[N].人民日報,2005-06-12。論文集的著錄格式為:作者姓名. 參考文獻題目[C]// 作者姓名.論文集名稱. 地址:出版單位,出版年代:頁碼。
3、參考文獻(即引文出處)的類型以單字母方式標識,具體如下: M——專著 C——論文集 N——報紙文章 J——期刊文章 D——學位論文 R——報告 對于不屬于上述的文獻類型,采用字母“Z”標識。
撰寫外文譯著參考文獻格式時,遵循一定的規則至關重要。具體格式可能因語言、國家和地區而有所不同,但基本原則相似。以截取的法國原版書籍和中國出版的法語書的bibliographie為例,常見的格式包括:作者姓名,出版年份,書名,出版地,出版社名稱,卷數,頁碼,版本。
格式如下:原作者.譯文名[M].譯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頁碼.參考文獻標準格式是指為了撰寫論文而引用已經發表的文獻的格式,根據參考資料類型可分為專著[M],會議論文集[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論文集中的析出文獻[A],雜志[G]。
正文格式: 一般按照論文引用的順序來標注參考文獻,先后順序按照正文部分引用的先后順序進行排列。 文獻的標注格式為:[序號][作者姓氏+書名/刊物名等]。若作者姓氏在題目中有所涉及則不必再次標注。如:[1]張三,《某某書》。在正文引用處用上角標注,如“張三”。
論文參考文獻的格式 期刊:[編號]作者.題目.期刊名(外文可縮寫),出版年,卷號(期號);起止頁碼。著作:[編號]作者.書名.版次(初版不寫).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論文集:[編號]作者.題目.見(英文用In)主編姓名.論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譯著類參考文獻格式為:[序號] 原著作者. 書名[M].譯者,譯.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頁碼。例如:[序號] 原著作者. 書名[M]. 譯者,譯. 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始頁碼.注釋是對論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標號在標點符號內,用圈碼①、②、③等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