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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個沒有法律明文規定,我國的養老失業發展很慢,現在床位缺口還很大。現在還是每千名老人僅有19張床位。公辦養老院一床難求,私立養老院收費又太貴。按照國家確定的目標,(到十二五末)每千名老年人30張床位,全國總的床位由現在的357萬張達到660萬張。每千名老人由目前的19張床位提高到30張床位。
2、省辦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床位數一般以1000張左右為宜,原則上不超過1500張。
3、相關規定:其中,縣辦醫院床位數8張,市辦醫院床位數0.9張,省辦及以上醫院床位數0.45張,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的其他公立醫院床位數調減至0.15張。實行分類指導,每千常住人口公立醫院床位數超過3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過多的存量資源進行優化調整。
4、省級區域劃分片區,每1000萬人口規劃設置1-2個綜合醫院。 新設置的縣辦綜合醫院床位數原則上不超過1000張,新設置的地市辦綜合醫院床位數原則上不超過1200張;新設置的省辦及以上綜合醫院床位數原則上不超過1500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