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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參考文獻作者姓名格式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則,具體格式是:姓,名字的首字母。如:MalcolmRichardCowley為:Cowley,M。如果有兩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變,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Norris與IrvingGordon應為:Norris,FGordon 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M]。
在英文參考文獻中人名的寫法遵循以下幾個規則:姓氏在前:在英文文獻中,通常將人的姓氏放在名字之前,例如 “Smith, John”。大寫首字母:無論是姓名的姓氏還是名字,都需要首字母大寫。例如 “Johnson, Emma”.中間名的表達:如果作者有中間名,可以使用縮寫形式來表示。
英文參考文獻格式一般來說有APA(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qical Association)、MLA(美國現代語言協會ModernLanguageAssociation)哈佛文獻參考系統(Harvardreferencingsystem)三種。APA APA參考文獻格式是最為常見的一種,也是使用最廣泛的一種格式。
在文中標注參考文獻的時候,對于外國人名,應該根據他們的文化習慣來確定姓和名的順序。例如,中國的漢族習慣是將姓放在名字之前,所以當參考文獻中出現中國人名時,應按照這一習慣來書寫。對于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家,人們習慣上將名放在姓之前,因此在著錄時應遵循這一規則。
西班牙人名常包括其父母姓,書寫時父姓在母姓之前。如Casimir Gomez Ortega應寫為Gomez-Ortega C;Juan Perez y Fernandez應寫為Perez y Fernandez J;Gonzalo Ley h(higo,";其子";之意)應寫為Ley G h。
在正文中引用外國人姓名時,一般只引用姓,不引用名字,也不必姓名全引。文后參考文獻著錄作者姓名時,姓在前名在后,名字縮寫,保留首字母大寫。英、美、法、德、蘇、意等歐美國家姓名排列順序均為名在前姓在后。例如:GeorgPagetThomson。第第二兩個詞是名,第三個詞是姓。
參考文獻外國作者姓名寫法格式:中文期刊一般要求將參考文獻中的作者姓名寫為“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姓氏用全稱,名字用縮寫”。
需要的,撰寫中文文獻,除了一些重要的名詞需要再括號后面寫上其英文,方便讀者了解,其他引用的句子或段落,都需要用中文的形式表露出來,不過外國作者的名字是用英文的。文獻綜述撰寫注意事項 文獻綜述是一篇相對獨立的綜述性學術報告,包括題目、前言、正文、總結等幾個部分。
外國作者名字如果有通行譯名的話直接飲用即可,如果沒有通行譯名,那么不需要翻譯。特別是引用文獻沒有翻譯成中文的時候,那么該文獻作者的名字為了語言一致起見,也不需要翻譯。如果文獻已經有中文譯本,那么一般來說,姓氏用中文,因為姓氏通行譯名較多。名字用首字母大寫。
在正文中引用外國人姓名時,一般只引用姓,不引用名字,也不必姓名全引。文后參考文獻著錄作者姓名時,姓在前名在后,名字縮寫,保留首字母大寫。英、美、法、德、蘇、意等歐美國家姓名排列順序均為名在前姓在后。例如:GeorgPagetThomson。第第二兩個詞是名,第三個詞是姓。
在文獻綜述中,通常不需要將所有作者的名字列出來。文獻綜述的目標是概述和總結相關研究的主要發現和觀點,而不是詳細列出每篇文獻的所有作者。一般來說,你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引用作者名字: 單一作者:只需提及作者的姓氏和名字的首字母。
參考文獻中,每條項目應齊全。文獻中的作者不超過三位時全部列出;超過三位時一般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etc.”;作者姓名之間用逗號分開;中外人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錄法。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并用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以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
英文參考文獻作者姓名格式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則,具體格式是:姓,名字的首字母。如:MalcolmRichardCowley為:Cowley,M。如果有兩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變,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Norris與IrvingGordon應為:Norris,FGordon 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M]。
在表示國外人名時,中文參考文獻通常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格式,即姓氏+名字。按照描述,當處理國外人名時,有三個優先級規則需考慮:點或逗號、縮寫、全拼。在上述規則中,點的優先級高于縮寫,而縮寫又高于全拼。這意味著在某些情況下,即使人名有縮寫形式,中文參考文獻仍然傾向于使用全拼形式。
在著錄姓名時,需要注意一些特定的格式。例如,如果一個人有連姓,如E.C.Bate-Smith,應將連姓的全部寫在其姓名之前。對于父子或幾世的情況,應將父親的姓名和“Jr.”(表示?。┗颉阿蟆钡葮俗R一同著錄,以示區分。
大寫首字母:無論是姓名的姓氏還是名字,都需要首字母大寫。例如 “Johnson, Emma”.中間名的表達:如果作者有中間名,可以使用縮寫形式來表示。例如 “Clark, Matthew R.”。多個作者的情況:對于多個作者,可以根據不同的參考文獻格式采用不同的表達方式。
而美國人習慣將第二個名字縮寫,即:GeorgP.Thomson。而在文后參考文獻著錄作者姓名時,應該姓在前名在后,名字縮寫字母之間和最后均不加省略“·”。即:ThomsonGP。英、美、法等國人也有復姓。例如:JorgAlbores—Saavedra,GuyMend6s—France.等等。